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与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暂行规定》(滨医行发[2011]33号)和《滨州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试行)(滨医行发[2020]131号),现将本学期教学督导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干部听课
(一)集中听课
各部门、单位按照《滨州医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安排表》(见附件1)进行集中听课。因特殊原因,各院(系)如出现授课信息变动,请提前通知教学质量监控处和听课领导,并做好听课协调工作。
(二)随机听课
校领导与职能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在集中听课的基础上,要按照《滨州医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暂行规定》文件要求,根据自己时间安排随机听课,完成听课任务。
(三)思政课听课
校领导按照《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合理安排听课。
(四)院(系)领导听课
各院(系)领导根据所在学院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听课,完成听课任务。
二、校级教学督导员督导
(一)督导巡课
校级教学督导员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各节假日前后进行督导巡课,对本科生的教学组织与安排、教学秩序、教学设施与保障、学生的学习状态等进行巡视检查。第一周督导巡课请按照《滨州医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督导巡课安排表》(见附件2)进行。
(二)日常督导
对影响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价,主要包括:师德师风表现,教学基本建设情况,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师资配备、教学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教学改革情况等。
(三)专项督导
校级教学督导员根据工作需要对学校教学管理、教风学风、课堂教学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四)督导反馈
教学督导员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督导工作,认真记录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与反馈。
三、院(系)教学督导
各院(系)要做好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主要包括:对教风、学风、考风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与指导。根据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做到院(系)教学督导员、同行专家听课评价覆盖本单位所有授课教师,配合校级教学督导员完成专项教学督导工作,收集、统计、分析与反馈本单位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制度,确保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四、工作要求
各级领导、督导专家根据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听课督导任务,做好评价与反馈工作,并及时上交教学评价表。
联 系 人:胡乃宝 蔡 虹
联系电话:6916229 6916030
地 点: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6楼1607室
附件:
1.滨州医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安排表
2.滨州医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督导巡课安排表
3.滨州医学院领导干部课堂教学评价表
教学质量监控处
2024年2月22日
附件1.滨州医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安排表.docx
附件2.滨州医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督导巡课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