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教学质量监控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中的促进作用,根据《滨州医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暂行规定》(滨医行发[2011]33号)和《滨州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试行)(滨医行发[2020]131号)精神,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教学督导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干部听课
(一)
集中听课
各部门、单位按照《滨州医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安排表》(见附件1)进行集中听课。因特殊原因,各院(系)如出现授课信息变动,请提前通知教学质量监控处和听课领导,并做好听课协调工作。
(二)随机听课
校领导与职能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在集中听课的基础上,要按照《滨州医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暂行规定》文件要求,根据自己时间安排随机听课,完成听课任务。
(三)思政课听课
校领导按照《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合理安排听课。
(四)院(系)领导听课
各院(系)领导根据所在学院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听课,完成听课任务。
二、校级教学督导员督导
(一)督导巡课
校级教学督导员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各节假日前后进行督导巡课,对本科生的教学组织与安排、教学秩序、教学设施与保障、学生的学习状态等进行巡视检查。第一周督导巡课请按照《滨州医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督导巡课安排表》(见附件2)进行。
(二)日常督导
对影响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价,主要包括:师德师风表现,教学基本建设情况,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师资配备、教学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教学改革情况等。
(三)专项督导
校级教学督导员根据工作需要对学校教学管理、教风学风、课堂教学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四)督导反馈
教学督导员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督导工作,认真记录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与反馈。
三、院(系)教学督导
各院(系)要负责好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主要包括:对教风、学风、考风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与指导。根据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做到院(系)教学督导员、同行专家听课评价覆盖本单位所有授课教师,配合校级教学督导员完成专项教学督导工作,收集、统计、分析与反馈本单位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制度,确保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四、工作要求
各级领导、督导专家根据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听课督导任务,做好评价与反馈工作,并及时上交教学评价表。
联 系 人:胡乃宝 蔡虹
联系电话:6916229 6913309
地 点: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6楼1607房间
附件:
1. 滨州医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安排表
2. 滨州医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督导巡课安排表
教学质量监控处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