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乃宝发布时间:2022-06-21 15:44浏览次数:518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加强课堂教学评价,根据《滨州医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滨医行发〔2011〕32号)有关要求,现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2年6月27日7月1日(其后将关闭学生评教系统)。

二、参评学生

参评学生为烟台、滨州两校区及见习点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评价对象及方式

学生评教对象为烟台、滨州两校区及见习点的所有本科课程授课教师。

在校学生实行网上评教;附属医院和教学基地学生评教以书面纸质或医院评教系统等评教形式进行。

四、评价工作安排

1.课程授课信息核查工作

6月26日前,各开课部门、院(系)组织进行本学期课程授课信息核查,确保各课程教师的教务系统中授课信息与实际授课情况一致,防止出现未实际参加授课而教务系统中存在授课任务的教师信息,或实际参加授课而教务系统中不存在授课任务的教师信息,保障学生评价课程信息准确,结果真实、有效。

2.学生评价工作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6月27日7月1日,各院(系)组织校本部学生通过《滨州医学院掌上评教系统》开展在线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评教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附属医院和教学基地学生评教以书面纸质或医院评教系统等评教形式进行,评价结束后各医院进行数据统计。

四、工作要求

1.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作为院(系)年度考核的指标之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每位学生,保障学生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院(系)要召开学生评教专门会议,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管理中的应有作用,切实提高评教的有效性。

3.学生参加评教是学校赋予每个学生的权利,也是学生的责任和义务。参加评教的学生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坚持客观公正评教,确保评教结果真实有效。学生教学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配合老师组织本班级同学评教工作。

4.所有学生必须单独完成评教工作,不得代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举报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5.参评学生不可利用评教发表任何与教学无关的言论,不可发表带有污辱性及包含人身攻击的言辞,一旦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6.根据学校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评教的学生,将无法进行网上选课、查询成绩等操作。

7.学生网上评教遇到问题时,请拨0535-6916229进行电话咨询,也可将问题汇总至班级教学信息员集中进行反映。

 

 

 

 

 

 

  

教学质量监控处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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