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 ||||||
2020-08-08 18: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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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院(系)、教学医院: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 号),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围绕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的热点问题,按照《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结合我校目前重点推进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遴选一批有价值的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研究。按照选题和应用推广价值,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具体立项要求如下: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侧重解决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面临的突出、亟需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学校发展战略实施中的一些方向性问题。研究旨在培育发挥引领作用,产生具有示范性的教育教学成果。选题可从以下方面着手:1.医学院校核心竞争力研究2.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3.新医科背景下学科专业结构布局与调整研究4.专业认证与专业评估研究5.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6.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及保障体系建设研究7.医学类专业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研究等,鼓励各部门、院(系)联合组织团队进行研究。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侧重教学实践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坚持结果导向教育理念,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探索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法改革,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研究及效果评价等。 二、立项数量 2020年度学校教学研究立项项目数额控制在35项。其中,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27项。其中第一临床医学院(含滨州附属医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含烟台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推荐项目限4项,其他院(系)推荐项目限2项,教学基地限3 项(由实践教学管理处负责组织推荐),部门推荐项目限1项。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且在项目实施岗位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项目研究工作。 2.申报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在中级职称岗位不满2年的须有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专家负责审核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全程指导教改项目的实施。 3.主持在研省级教改或校级教改立项尚未结题的教师,不能作为主持人参与此次教改立项的申报。 4.经由学校推荐且已获批的各类教学研究项目,或在学校已立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不再接受重复立项。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要在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和《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附件3)(以下简称《论证活页》)。 2.单位初评:各部门、院(系)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批准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各一式一份。同时提交项目申请人“主要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项目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项目组成员已进行过的相关研究及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另订成册,不与《申报书》合订。 (二)各部门、院(系)于2020年8月28日之前,将上述材料与《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交教学质量监控处。电子版申请书与汇总表发送至bzmczkc@126.com。联系电话:6913066。 附件: 1.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2.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滨州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4.滨州医学院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处 2020年8月8日 | 附件【附件1-4.zip】已下载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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