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8-28 0:00浏览次数:48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每位处级领导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3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听课,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联系另行安排听课,并根据需要自己另行安排听课,完成听课要求。 请各位领导于听课后一周内将听课记录表交回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期末根据交回的记录表对听课情况汇总,以备校领导检查。 烟台:图书办公楼1502房间,电话:3309 滨州:南校区办公楼108房间,电话:8560
附件下载: